日前,我校与呼兰区人民法院联合举办“法治教育辅导员”聘任仪式暨法治教育专题讲座,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提升师生法治素养,构建安全和谐校园。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幸刚,呼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海燕出席活动并讲话,校团委书记张玉娜,呼兰区人民法院法官沈欣、关颖等出席仪式。仪式由学生处处长朱玉群主持。
注: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幸刚为呼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海燕颁发“法治教育指导员”聘书
注:学生处处长朱玉群为徐鹏、关颖、盛存、沈欣颁发“法治教育辅导员”聘书
注:呼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海燕为我校第一批到法院实习学生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
张幸刚对呼兰区人民法院为学校法治教育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就青年学生积极参加法治教育活动,促进平安健康成长,张幸刚指出,一是要筑牢思想防线。要主动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敬法,增强辨别是非能力、提升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为成长筑起“法治屏障”。二是要当好法治教育的“宣传员”。在“法治教育辅导员”的指导下,积极参加社区、校园普法宣讲,展现青年学子的责任担当。三是要珍惜法治教育的学习机会,学有所得、学有所获,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为构建法治、平安、文明校园提供有力保障。
张海燕在讲话中指出,广大青年学生要努力树立法律信仰,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携手“法治教育辅导员”,用心用情宣传法律知识,推动全社会构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栽下良法善治之苗,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注:学生处处长朱玉群主持聘任仪式
注:校团委书记张玉娜介绍学校基本情况
注:实习学生代表韩超同学发言
聘任仪式后,“法治教育辅导员”徐鹏为我校师生作首场宣讲。
与地方法院联合开展法治教育,是学校引导青年学子走进基层、走进社区,提升自身素养和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载体。学校将统筹规划、抓实推进,定期开展法治辅导员开放日、主题讲座、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校园建设。
校团委/文 校团委学生记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