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资格审查、学院联评、校评审办公室审核、学校联评等评选程序,共评选省“三好学生”239人,拟报省教育厅审批表彰。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现对拟申报表彰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通过来访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向学生处反映;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子邮件,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
联系邮箱:xsjyk@hibu.edu.cn;
受理部门:学生处(松北校区第一教学楼110室;哈南校区第四教学楼108室)。
学生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