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到实验室上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迟到15分钟,取消该次课实验资格。
二、实验前必须预习,阅读实验指导书,复习有关理论,按要求写出预习报告,接受教师的提问和检查。
三、进入实验室后,服从教师指导,在指定地点进行实验。不得喧哗、打闹,不得吸烟、饮食、随意丢弃废物、随地吐痰。未经允许不得操作、拨弄仪器设备。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禁止携带与实验无关物品进入实验室。
四、按照实验要求做好准备,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接通电源或启动设备、开始实验。
五、实验过程中要细心观察,认真记录,不得马虎从事,不得抄袭他人数据,不得擅离岗位。
六、实验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节约水电及其他材料。
七、出现事故,要迅速采取措施。首先切断水电,防止事故扩大,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处理。
八、凡损坏仪器设备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并填写“损失报告单”,根据情节进行处理。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他仪器设备造成损失者由事故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再根据有关规定,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九、实验后将数据交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将仪器设备、用具及场地整理复原,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实验完毕后及时填写实验报告,按时交给指导教师,不交者,该次实验报告按零分计。